目前,西方學界對全球氣候治理研究的重點聚焦于新冠肺炎疫情與氣候變化的關系、“領導權”與大國責任、全球氣候治理模式等重要議題。
新冠疫情與氣候變化
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及全球回應將共同決定未來的氣候政策。德國伍珀塔爾氣候、環(huán)境和能源研究所聯(lián)合主管沃爾夫岡·奧伯格塞爾(Wolfgang Obergassel)等人在研究全球氣候治理如何促使復蘇方案與氣候議程一致時,重點分析了國際機構的五大治理功能,即發(fā)送指導和信號、確立規(guī)則與標準、界定透明度與責任、確定實施條款、促進集體共識。
對于新冠肺炎疫情和氣候變化而言,減緩與適應不可或缺。墨西哥蒙特雷技術大學EGADE商學院研究員羅蘭多·富恩特斯(Rolando Fuentes)和意大利米蘭大學環(huán)境科學與政策系教授馬爾齊奧·加萊奧蒂(Marzio Galeotti)等人對新冠肺炎疫情和氣候變化進行了全面比較,試圖發(fā)現(xiàn)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經(jīng)驗在多大程度上適用于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他們認為二者具有同樣的觀念結構,其存量的外部性要求政策回應必須包括減緩和適應兩個方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和氣候變化都屬于典型的全球公共產(chǎn)品,因此這兩個問題都需要充分的國際合作。合作要求個體激勵均衡、凈收益和交易成本不能過高。
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和氣候變化給人類社會帶來了重大負外部性等風險。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政策回應的各種經(jīng)驗與教訓為反思氣候政策及其進程提供了契機。歐洲委員會聯(lián)合研究中心戴維·克萊內爾特(David Klenert)等人研究了新冠肺炎疫情和氣候變化的關聯(lián)性所引發(fā)的對短期溫室氣體排放減少、公共衛(wèi)生回應和
綠色復蘇激勵方案的關注。
領導權與大國責任
國際關系中關于“領導權”的研究向來遵循兩種路徑:遵循國際談判中的霸權邏輯和遵循不同類型的“領導”邏輯。二者對于“領導”的獨特特征以及何者能將領導者與追隨者維系于共同追求之下并無共識。針對學界關于氣候領導者的爭論及概念混淆,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社會與政治科學學院政治學教授羅賓·??怂估≧obyn Eckersley)把領導者分成“領跑者”(front-runnership)和“實際領導者”(substantive leadership)。他把“領跑者”進一步區(qū)分為合作性領跑者和競爭性領跑者,前者是指某一領域的先行者或所做更多者意圖樹立榜樣以吸引他人效仿或產(chǎn)生合作和集體行動,而后者為了贏得表演或比賽卻不惜犧牲他人利益。競爭性領跑者可能會吸引追隨者,而“實際領導者”則必須有追隨者。
大國在全球事務中總是被強烈要求承擔特殊責任,也總因順勢而為而獲得特殊權利,但要求或認可大國責任的規(guī)范制度卻明顯缺失。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蒙克全球事務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史蒂文·伯恩斯坦(Steven Bernstein)指出,這種缺失致使國際關系理論中的英國學派、新現(xiàn)實主義、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等幾大主流學派都陷入了困境。大國責任缺失可以解釋為體系大國和環(huán)境大國并不重合、環(huán)境行動與國際秩序維護之間脆弱的實證聯(lián)結、未關聯(lián)特殊權利。相反,環(huán)境責任的制度化分配源自南北沖突并不斷遭到侵蝕,變得更加模糊和偏離國家責任理念。這些事實都表明,現(xiàn)在需要反思大國之間的關系和涉及環(huán)境等具有重要體系性影響問題的特殊權利與責任。美國要主導世界氣候政策,不僅要考慮環(huán)境因素,而且要考慮經(jīng)濟、地緣政治和國家安全等因素。美國前國務卿、萊斯大學貝克研究所榮譽主席詹姆斯·A.貝克(James A. Baker)等人認為,如果美國氣候政策設計得當,就能夠利用重大戰(zhàn)略機遇改變其國家的脆弱性。他們認為,氣候變化是最重要的外交政策挑戰(zhàn),任何可行的解決方案都需要所有主要國家一致行動。只有美國領導的氣候聯(lián)盟能夠聚集足夠的經(jīng)濟力量迫使中國、印度以及其他主要經(jīng)濟體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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