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違約成本偏低 發(fā)改委官員:“上位法”還不夠硬

文章來源:每日經(jīng)濟新聞周程程2018-03-26 08:56

碳市場有一個基本的定位,是控制二氧化碳的一個工具,并不是一個新建資本市場

 
不過,李高強調說,碳市場有一個基本的定位,是控制二氧化碳的一個工具,并不是一個新建資本市場。
 
“我們不希望看到碳市場成為一個過度投機的市場。與此同時,我們也希望它能夠對不同的參與方式、不同的投資人有一定的包容度,保持它一定的活躍程度,使得這個市場能夠運行,能夠發(fā)揮它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的作用,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作出了更多努力和作出更大貢獻的企業(yè),要產(chǎn)生一種正向的激勵作用。”李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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