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氣候投融資提供激勵機制
NBD:氣候投融資離不開政府的激勵措施,在這一模塊上您認為試點地區(qū)可以有哪些作為?
馬駿:在綠色金融領域,中央和地方已經出臺了許多“直接支持”綠色金融活動的激勵機制,包括人民銀行的碳減排支持工具、部分地方政府對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的擔保和貼息,以及政府發(fā)起的綠色基金等。還有一些間接支持綠色金融的工具,包括地方政府為綠色項目提供的土地指標、稅收返還、優(yōu)惠的容積率等政策。
對氣候投融資試點地區(qū)來說,應該充分利用現有的綠色金融激勵政策。從界定標準來看,氣候投融資機制支持的有氣候效益的項目都應該是綠色金融目錄的一部分,因此只要做好兩組政策(綠色金融與氣候投融資政策)的銜接,現有的綠色金融激勵政策都應該適用于氣候投融資項目。關鍵在于試點地區(qū)政府要充分理解兩組政策的內容,并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工作。
另外,氣候投融資地區(qū)試點也應該努力創(chuàng)新,拿出一些新的激勵措施,重點支持有減碳效益的氣候投融資項目,比如,對氣候投融資項目提供綠色認證補貼,對減碳效益突出的項目給予更為優(yōu)惠的貼息、擔保,對符合條件的轉型企業(yè)提供優(yōu)惠電價和給予更多的綠電指標,政府綠色基金直接參與低碳和轉型示范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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